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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業服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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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一、政策目的

1.調整農作產業結構,確保農地合理使用。
2.提高國產雜糧自給,確保糧食供應無虞。
3.促進友善環境耕作,確保農業永續經營。

二、措施內容

1.稻穀保價收購和直接給付雙軌並行

2.獎勵稻田辦理轉(契)作戰略及地方特色作物

3.獎勵生產環境維護措施(種植綠肥、景觀作物、蓄水、翻耕)

4.常態推動二期作稻田轉作景觀作物專區

5.推動水資源競用區耕作制度轉型方案

6.新增農業環境基本給付

三、辦理成果

112年對地綠色環境給付112年轉契作面積1,214.85公頃、休耕面積1萬76.45公頃、自行復耕為1,477.28公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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