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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Q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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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取得建造執照且興建中之集村農舍,如擬調整建築面積,須否重新審查農民資格?

日期:109-01-09    資料來源:副處長室

已取得建造執照且興建中之集村農舍,其提出申請之農業用地、申請人、棟數均未變更,且各起造人所有農業經營用地與農舍用地兩者之比率亦符合規定,如僅調整建築面積者,則無需再重新審查農民資格。

上版日期:109-01-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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