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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依據民宿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,民宿之申請登記應符合下列規定:一、建築物使用用途以住宅為限。但第四條第一項但書規定地區,其經營者為農舍及其座落用地之所有權人者,得以農舍供作民宿使用。…。 二、 且民宿經營者如非農舍所有權人,則不符農舍應供自用之原則,已違反農業發展條例規定允許農業用地得興建農舍之立法目的,從而違反相關土地使用管制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