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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Q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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興建農舍之該筆農業用地應確供農業使用,應如何審認?

日期:109-01-08    資料來源:副處長室

過去係以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以為佐證,惟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104年9月4日修正後,已不再使用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作為佐證文件,改以針對申請人檢附之經營計畫書進行審查,以確認是否供農業使用及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。

上版日期:109-01-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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