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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Q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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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坡地保育區暫未編定土地,得否申請興建農舍?

日期:109-01-09    資料來源:副處長室

一、 查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7條規定:「山坡地範圍內森林區、山坡地保育區及風景區之土地,在未編定使用地之類別前,適用林業用地之管制。」
二、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5條規第1項規定,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依本辦法申請興建農舍:…2.前款以外其他使用分區之水利用地、生態保護用地、國土保安用地或林業用地。」,是以有關山坡地保育區暫未編定地,適用林業用地之管制,依規不得申請興建農舍。

上版日期:109-01-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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