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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Q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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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舍移轉之承受人,其資格有何限制?

日期:109-01-09    資料來源:副處長室

一、 農舍與其座落用地併同辦理移轉時,其承受人資格應符合無自用農舍條件;辦理移轉時,承受人應檢具:
(一)  稅捐稽徵單位開具申請人之房屋財產歸戶查詢清單。
(二)  前揭申請人房屋財產歸戶查詢清單之所有房屋使用執照影本。
(三)  申請人切結無自用農舍文件等3項文件供地政單位審查。
二、 爰農舍及其坐落用地併同移轉之承受人,除繼承外,無論贈與、買賣或拍賣,均須符合無自用農舍條件。

上版日期:109-01-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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