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「明台產物家禽禽流感保險」、「明台產物家禽禽流感保險復養前收入損失附加保險(蛋禽適用)」為農業保險商品,並補助投保(主險)飼養戶1/2之保險費。
二、本保險商品重點簡述如下:
保單特色:首張針對家禽禽流感風險(主險),及產蛋收入損失(附加險)雙重保障之保單,並就各禽場風險狀況給予不同費率,防疫工作越完備,保費越低,鼓勵強化防疫機制。
承保禽種:肉用、蛋用、種用之雞、鴨、鵝及火雞。
承保範圍:被保險家禽於承保處所因罹患、疑患、可能感染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遭限令移動管制,於管制期間死亡或遭撲殺所致損失。
理賠文件:需持有撲殺證明。
三、本保險商品諮詢管道及聯繫電話如下:
明台產險公司:郭怡婷小姐、(02)2772-5678轉2806。
農金保經公司:顏承新先生、(02)2370-1855轉117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