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目標:
為鼓勵農村社區組織設定經營目標,鼓勵導入青年人力,協助建立經營模式及規劃執行方案,提出未來創新推動重點及發展策略,以符合農村社會實際需求面向,並創造農村三生新價值及特色亮點等區域發展,以達青年回留服務農村之目標。
二、補助對象
農民團體1、財團法人、依法立案之社區發展協會或社會團體2跨域合作為提案組織。為持續引入青年創意及專業,提案組織需聘任四十五歲以下之青年一至三名(計畫主持人應為提案組織負責人,且不得為該計畫聘任之青年),共同投入組織,並針對區域性整合之創新經營計畫所需經費申請補助提案,經費依本計畫補助標準支給。
三、申請時間
自公告日起至109年1月2日中午12點止。
四、申請書件下載
https://www.swcb.gov.tw/News/news_more?id=39a7584712784ffc859126c47f30eff3